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9/2 来源:本站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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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 84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2022级新生线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成立组织

1.根据《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校成立认定工作组,由学生处相关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等担任成员,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2.以辅导员所带测评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测评班级家庭困难学生的民主测评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该测评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该测评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对象

所有持《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符合学校评选规定的在校学生都可参加评选,各班评定小组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打分情况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审核。

三、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的,归入一般困难档;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入困难档;学生来自建档立卡家庭的,归入特殊困难档。按照乡村振兴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十四五”过渡期内,享受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范围是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相应标注)根据《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上述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均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

四、认定比例

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5%(人数不包括建档立卡学生);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0%;一般困难家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

五、贫困生评选提交材料:

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见附件1) 。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见附件2) 。

3. 符合家庭经济情况(A)加分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所有同学需要手写的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要涂改,保持规整。

认定程序

学生本人提交资质申请—— 各班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各学院资助工作组初审,学院范围公示拟定名单——学院纸质材料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汇总情况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全校公示。

六、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1.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6日各学院认定公示阶段;

2.2022年9月16日学院纸质材料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2022年9月17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汇总情况进行评选;

4.2022年9月17日—2022年9月24日,评选结果全校进行公示。

七、有关要求

学院会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并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当学年所有评优评选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弄虚作假,骗取困难生资格和学校资助资金;

2.未将所获资助资金用于在校学习、生活的必要支出而随意挥霍浪费、购买高档奢侈品的;

3.经常出入校外网吧和娱乐场所,沉迷网络的;

4.其他经学校和学院认定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条件的情况。

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测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3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实施细则.docx

附件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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