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普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5/8 来源:招生就业处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名称: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计划审批程序,经学校党委集中研究确定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及其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结果为准,通过学校的招生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实际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实行计

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学校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按照高考改革省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二)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三)同分数考生录取办法:对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的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安排录取专业。

(四)预留计划: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六)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七)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各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八)学校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专业以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医学美容技术、医学营养、眼视光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以上6个专业学费14500元/生·年。

(二)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卫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以上10个专业学费 14000元/生·年。

(三)药学、护理、护理(母婴护理方向)、护理(口腔护理方向)、护理(社区护理方向)、护理(康复护理方向)、护理(ICU护理方向)、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康复治疗技术(盆底康复方向)以上11个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

(四)医学影像技术、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以上15个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五)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9600元/生·年。

(六)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七)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年),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奖、助、贷政策

(一)有条件地减免学费

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分为3个档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

6.基层就业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三)校内资助

1.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3.具体资助办法按照《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邮    编:452385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61039999

邮    箱:zsjyc@zzyyzy.edu.cn

网    址:https://www.zzyyzy.edu.cn

官方QQ群:118379987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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