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修订)》(郑医教〔2024〕20 号)等文件规定,为确保普通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现将学校2026-2027学年普通在校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学年注册对象
普通全日制在校生(除2026年入学新生)。2026年入学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将依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进行注册,不在本次确认注册范围内。
二、学籍信息核对
各学院须认真核实学生在校情况,通知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到期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办理后方能进行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对于未在校的学生,及时核实具体情况后通知学生办理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等手续。
三、学籍注册
(一)在校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应当按照《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暂行)》相关规定执行。注册流程如下: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财务部门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2.学生持收费票据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不按时交纳有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3.每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一律按照该学年第一学期已注册的学生名单或办理已补交学费人员名单办理注册手续;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政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确认,并缴清应缴学费额度和批准的贷款额度的差额之后,可以申请注册。
(二)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三)学院应特别提醒学生:对未进行学年学籍注册、也未申请暂缓注册的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一律不能参加学校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及考核,应按《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修订)》第七章第三十二条之第四条的规定作退学处理。
(四)各学院于2026年9月9日上午11点前与教务科研处范老师联络获取学生名单(电子版),并于9月15日上午11点前将本学院学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行政楼4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glk@zzyyedu.com 。